我们都知道,好的感情可以滋养一个人,而一段糟糕的感情,只会让自己遍体鳞伤,身心俱疲。
相处舒适,平等尊重,能做到这八个字,基本上就是一段好的感情,糟糕的感情有很多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肯定不符合“相处舒适,平等尊重”这八个字。
就比如上海的这对情侣,从相识到相恋,再从相恋到分手,女子在这段感情中“伤痕累累”,两个人也没有好聚好散,而是反目成仇,甚至闹到了法庭上。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两人之间有着怎样的恩怨纠葛?法院最终是怎么判决的?
01.特殊癖好
董女士和*先生曾经是一对情侣,两人在年的时候在网络上相识,两个没有任何交织的男女青年能通过这种方式认识,似乎也说明两人缘分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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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董女士而言,这并非善缘,而是孽缘,只是当时的董女士对此并不知情,否则,我相信她是肯定不敢“招惹”*先生的。
后来,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但两人的关系看起来有些不正常,为什么这么说呢?从两人的称谓上就可见一斑。
在恋爱期间,董女士自称“狗子、狗狗”,称呼*先生为“子宁”,这两个字在上海话中的意思是“主人”。
除此之外,董女士表示*先生还有其它的特殊癖好:
两人在单独相处的时候,*先生会使用一些暴力手段,进而使董女士的身体受到伤害,董女士还曾因鞭打导致“躯干瘢痕”到医院就诊。
相处的不愉快使得董女士很难继续经营这段感情,可是*先生却不想放手,一旦董女士提出分手,*先生就会采取一些极端手段挽回,比如威胁散布聊天记录以及董女士的照片,这也使得董女士非常害怕,苦不堪言。
02.愤而起诉
因为长期处于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董女士的健康大受影响,比如担惊受怕、睡眠质量差等,经过医生的测试,发现董女士有中度焦虑症和重度抑郁症的症状。
董女士忍无可忍,选择起诉*先生,索要医疗费.55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对于董女士的起诉,*先生辩解称这些行为都是董女士自愿的,董女士的精神问题和他的行为之间没有关系,他认为*女士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索要钱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经过认真细致的审理,认为两人的行为不属于主流行为,不值得提倡,但双方是自愿的,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从两人的聊天记录来看,董女士多次自称“狗狗”,称*先生为主人,且多次主动提及相关行为,因此,被告*先生的行为难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另外,董女士的抑郁症还跟“借贷”、“学习困难”等行为有关,因此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董女士的抑郁症是*先生引起的。
最终,法院驳回了董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03.笔者看法
感情的两个人是你情我愿的,可凡事都要有尺度,不能因为一时的新鲜就放弃了自己的原则,进而做出有损身心的事情。
在这件事上,董女士也并非那么清白,如果一开始她能够拒绝*先生的不当要求,或许事情也不至于发展到这个地步,容许对方的行为,出了问题后再反咬一口,这种做法很难获得人们的认同。
当然,*先生的道德品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伤害了女友的身心,还用种种极端手段留住对方,是可忍,孰不可忍?不得不说,两人的相识,真是一场孽缘啊。
最后,希望两个人积极调整自己的心态,选择合适的伴侣共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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