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房产登记中心“欺诈门”疑云有待进一步廓清
深圳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涉嫌价格违法和价格欺诈一事被曝光后,受到广泛关注。
将本该免费、开放的合同打印权利人为地交给个别单位和机构,是否有违规之嫌?而选择这种多此一举、节外生枝的做法,又是否受到了利益驱使?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涉嫌价格违法和价格欺诈一事被曝光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天,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回应,称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从未收取过交易合同打印费用,但这样的说法,却未能得到普遍认同,一些友甚至直指市规划国土委“答非所问”。
房产登记中心“欺诈门”闯入公众视线时间不长,市规划国土委此番给出回应不可谓不迅速。但及时回应是一回事,回应能否令公众满意又是一回事,且在某种程度上说,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
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附近,一些高价打印店生意红火是不争之事实。打印一份房地产交易合同动辄一两百元,无论如何都难言正常。产权登记中心究竟有没有从中牟利,眼下还不能妄下定论,但不管怎样,这些打印店就在登记中心眼皮子底下,且其存在已不是一天两天,产权登记中心竟与之长期“和平共处”,如此想要全然撇清干系,未免有违常识。
更何况,产权登记中心有无违规行为并非公众关注的焦点,与之相比,许多疑问更迫切地需要解答。
其一,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本已按每平方米6元收取了转让手续费,理应提供免费合同打印等服务。且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过程中,除收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费用”。那么,产权登记中心不提供免费合同打印服务是否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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