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名官员因陆丰坟爷案被查
中新汕头7月25日电(李怡青
谢欣秀
陆府办)
25日广东陆丰市*府新闻办通报了陆丰查处“坟爷”案件情况。该案件于2013年7月23日移送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侦办,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侦查中,现任潭西镇*委副书记、镇长陈建钢等多位官员已被立案查处。
通报称,据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调查认定:潭西镇人民*府安福公墓园两期三批次实际使用农用地面积共6.66公顷。陆丰市国土测绘队测量山体破坏面积12.46公顷,未经国土部门依法批准,属于未批先建。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认为,潭西镇人民*府未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并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于2013年4月9日开出《土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陆国土资【2013】73号)将该案移送陆丰市公安局审查。
林耀忠、林耀昌作为直接责任人与潭西镇*府签订了《潭西镇生态公墓园项目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明确了委托权限:乙方(林耀忠、林耀昌)必须在国家、省、汕尾市、陆丰市及相关部门关于殡葬管理和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管理条例规定及许可范围内筹建、经办和管理安福墓园,筹建、经办和管理期间所发生违规行为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陆丰市公安局于4月10日根据相关材料证据对潭西镇人民*府和本案直接责任人林耀昌、林耀忠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林耀忠于2013年6月16日经传唤到案;犯罪嫌疑人林耀昌于2013年7月16日抓捕到案。犯罪嫌疑人林耀忠于2013年7月19日经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案于2013年7月23日移送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侦办,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陆丰市纪检部门于3月28日成立调查组。就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存在违规承包、未批先建、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对涉及本案的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开展调查。经纪检部门初步调查: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未能完善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农用地;2、有违规对外经营行为,其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乡镇;3、建设、出售超面积墓穴;4、个别墓位档案资料未附有火化证明或迁坟证明。
官方通报中还表示,作为法人主体单位的潭西镇原*委书记、镇长,现任*委书记、镇长以及作为殡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的市民*局原任局长、现任局长和分管殡改工作的副局长及业务股室的负责人对安福墓园所存在的违规问题负有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责任,是失职行为。原潭西镇*委书记、人大主席林华彬;原潭西镇*委副书记、镇长庄利杰;原潭西镇*委副书记、镇长(现内湖镇*委书记)钱健雄;现任潭西镇*委副书记、镇长陈建钢等多位官员已被立案查处,有关问题仍在调查之中。
陆丰市是广东省汕尾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今年3月,陆丰市原潭东村委会主任林键国在多个站实名举报林耀昌违规经营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敛财数亿元,陆丰市责令该公墓停止违规建设和经营活动、拆除超规模超标准墓地。该案随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成为社会热点。(完)(原标题:陆丰通报“坟爷”案:已交警方侦办
多名官员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