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箭在弦上
结构性减税能否落地成关键
被国人解读为“十二五”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有望在被推迟一年后正式启动。
其标志就是2月8日国务院批转了《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近年国务院批转的第一个促进就业的国家级专项规划。规划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就业优先”,切实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在5%以内。
依照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计算,到2015年,我国最低的非全日制工资标准将达到1300元/月,全日制约为1500元/月,而一线城市的最低工资将至1800元/月左右。比如,深圳将为2165元/月,北京将达1818元/月。
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的三星经济研究院宏观组研究员刘金贺表示,提出收入倍增计划主要是为了稀释货币超发的泡沫和高企不下的通胀,扭转经济快速增长与分配的结构性失衡,转变*府主导的投资拉动增长模式以及提振消费等。
任何策略的实施都具有机遇与挑战,如何让策略具有可操作性以及如何落地却需要一定的智慧和魄力,否则稍有不慎,可能还会适得其反。
为了压缩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调控,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
刘金贺认为,这里透露出两重意义,一重是迫使最低工资强制向上调整,另外就是主动压制部分行业工资的过快增长,从而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但总体而言,收入倍增计划的可操作性或者说能否真正落地令人质疑,因为缺乏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
从工资增长机制来看,目前中国具有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交织混合的特点,*府难以对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如同国企和*府机构那样提出强制的要求。在较高的宏观税负的背景下,除处于垄断地位的国企外,广大中小企业生存尚存在问题,不具备大幅增加工资的能力。
而且中小企业目前所面临的环境越来越恶化。刘金贺认为,比如“用工荒”问题,并非是真的劳动力缺乏,部分也是由于劳动力成本太高以致有些中小企业雇不起劳动力的问题。中小企业目前所面临的税收问题、原材料问题,也决定他们不可能通过提高劳动力工资的方式来促进就业。
*府想通过提高国有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工资的标杆作用,从而迫使全国居民收入实现快速上涨。但如果大部分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得不到改善,在部门分配差距未改善之前,刘金贺提醒,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反而会适得其反,进一步加大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职工的收入差距。
“对于财*供养的机关职工而言,工资翻倍只是*府行为,没有什么难度,但对于数量更多的企业职工,劳动力价格随行就市,且以效益定收入,*府不能也无法通过行*手段予以干预,故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的目的难以达成。”刘金贺曾撰文称。
对中小企业和个人实施大规模减税成为收入倍增计划化弊为利以及真正落地的关键一环。在目前经济形势险象环生的背景下,只有通过减税才能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营造一个便于企业成长的环境,从而为企业给员工主动加工资创造条件。
中小企业融资难和税费高的问题,已经引起了高层的高度关注,一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税费高的战役已先后打响。但刘金贺认为,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要*府部门收缩财*、削减开支。对于已经过惯了阔日子的*府部门是否愿意精打细算过小日子,这或许才是真命题。